药店自查报告

时间:2023-10-30 08:14:24
药店自查报告15篇

药店自查报告15篇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药店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药店自查报告1

现按照《**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检查验收评定标准》进行了严格的内审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性质:******畜禽药业服务中心成立于****年**月,是一家专业从事兽药制剂的批发、零售的企业。

2、地理位置:******畜禽药业服务中心位于**************

3、经营范围及品种:兽药制剂及15种产品。所有产品都是通过农业部兽药GMP认证的兽药生产企业生产的,每个产品都严格按照国家法定质量标准组织生产的,市场销售产品保证不含国家法令禁用的药物,使用安全有效。市场销售产品均经省药监察所检验合格并取得产品批准文号,包装说明规范,产品质量合格

4、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完全按照GSP要求进行。

5、质量管理机构:中心质量管理机构健全,以总经理为首,由质量管理负责人、采购员、各岗位人员组成的质量领导小组,负责中心的全面质量管理及质量体系审核工作,能较好的履行质量管理职能。各岗位能较好认真执行方针、目标、落实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

6、人员配备:中心现有职工**人,其中有**农业大学毕业的本科生**名,大部分员工 ……此处隐藏15227个字……货相符。未曾非法回收药品。

药房制定了《药品验收管理制度》,要求的验收员,按GSP要求对采购药品的供货单位、到货日期、品名、规格、剂型、生产企业、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质量状况等逐项进行验收,并按规定做好验收记录,经验收合格的药品上架陈列,对贷与单不符和包装异常、破损等不合格药品验收员有权拒收,其处理按程序执行,从验收环节把好药品质量关。

药店自查报告15

垫江县康美大药房根据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 ,根据《关于开展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xx]99号)和重庆市社会保险局《贯彻落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的实施方案》(渝社险发[20xx]49号)文件精神,组织本店员工对本期履行《服务协议》工作开展情况做了逐项的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基本情况:我店按规定悬挂定点零售药店证书、公布服务承诺、公布社保投诉电话;《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均在有效期内;每季度按时报送“定点药店服务自评情况表”;药店共有店员3人,其中,从业药师1人,营业员2人,均已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自检自查中发现有做得好的一面,也有做得不足之处。

做得好的方面: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严格执行医保卡刷卡管理的相关规定;(2)认真组织和学习医保政策,正确给参保人员宣传医保政策,没有出售任何其它不符合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物品;(3)店员积极热情为参保人员服务,没有出售假劣药品,至今无任何投诉发生;(4)店内卫生整洁,严格执行国家的药品价格政策,明码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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