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策划
“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策划1活动名称:十大校园公益之星评选活动
一、活动时间
XX年5月4日
二、活动目的
“十大校园公益之星”评选活动是我校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学风、校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认真推荐评选,真正推选出体现当代大学生良好精神风貌,符合祖国和社会发展需要,能担当起新世纪光荣使命的先进大学生。
三、评选范围
正式注册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
四、参选基本条件
1、选同学必须为注册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
2、参选同学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思想进步,品行端正,文明守纪,道德品质优良;
3、参选同学应有高度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有一定的榜样示范作用,并接受学校、教师和同学的监督;
4、出现下列情况的无参评资格:受过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同学;重复申报的个人。
五、评选项目:校园十大公益之星
六、评选人数:十人
七、评审人员:学校领导评审5人 老师评审10人
学生评审10人 大众网络投票
八、评选条件
1、富有爱心,积极参与组织各种爱心捐助、帮残助困、环保等活动,积极投身社会及校园各种公益行动;
2、以身作则,关爱生命、关注自然、 ……此处隐藏2322个字……织本单位的评选活动,并将各自活动的图文资料报学生处学生资助办公室。
各学院初评后,推荐候选人2-5名。要确保推荐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并将推荐候选人的申请表、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和其他支撑材料复印件,于x月xx号前报校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行政楼xx房间),电子版另发。
2、学校初选
学生处x月x日-x日对各学院选报的学生进行初选。参加初选的学生,应准备好个人的事迹材料和其他支撑材料。
3、学校终选
(1)网络评选
通过学校初选的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将在学生处微信"学工在线"平台展示,接受公众投票和监督。全校师生可关注并对候选人进行网上投票。网络评选的成绩将作为学校终选成绩的30%计入总成绩。
(2)学校终选
参加学校终选的学生应自行准备3分钟的演讲稿和2分钟自由问答(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最终以总成绩的排名评选出"衡水学院校园诚信之星".
五、奖项设置
1、本次活动设立"xx学院校园诚信之星"3名,颁发证书和纪念品。""xx学院校园诚信之星"提名奖10名,颁发证书。
2、设优秀组织奖3个,对在初评阶段宣传到位、组织得力、诚信教育成绩突出的系给予表彰。
3、设最佳人气奖3名,在"学工在线"微信平台投票产生,颁发证书。
4、在所有关注本次活动并参与投票的学生中,随机选出10名幸运参与奖,发放纪念品。
六、活动要求
各学院在接此通知后,应广泛宣传,认真组织院系初评。各学院候选人应经过班级、年级推荐产生,确保评选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推荐的候选人材料真实,事迹突出、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