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爆人员安全责任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责任书,责任书可以让大家知道完成目标是每个人的事,要同心同德、团结一致。拟起责任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涉爆人员安全责任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增强全员对火工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火工品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预防火工品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真正树立起“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为渭玉高速公路(WY-C04合同段)安全生产工作创造良好的施工生产环境。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签订本责任书。
1、本人坚决遵守和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遵守陕西省及集团公司相关的民爆器材的规章制度和要求,确保火工品的安全管理和正常使用。
2、实施爆破作业时,必须做好放炮前的警戒工作,使危险区内的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并撤离到危险区以外,严格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措施不落实或不符合爆破安全规定时,不实施爆破作业。
3、全方位加强对爆破器材申请、领取、使用、退库的监督管理工作,严格遵守火工品的'有关规章制度,对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在爆破后立刻退回到民爆公司专用运输车,并做好登记。
4、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除涉爆工作人员和爆破检查人员以外,不准任何人进入危险区。爆破后,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5、本人保证依法依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不私藏、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非法储存、非法购买、非法使用民用爆炸物品。
6、自觉接受项目部和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对火工品使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7、积极向项目部领导和公安机关反映无证施爆和其他涉及民用爆炸物品的违法、违规、违纪情况。
8、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章制度而造成爆破安全事故的,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愿意接受项目部作出的任何经济及行政处罚,愿意接受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应法律法规所作出的处分决定。
9、本人承诺已清楚了解以上责任内容,愿意严格遵守并严格执行,如有违反及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接受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应法律法规所作出的处分决定,并承担相关刑事和经济责任。愿意接受项目经理部的罚款处罚,特签定本责任书。
10、本安全管理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涉破人员(签名):
年 月 日